〔2024〕97号
为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更好满足市场参与者需求,奠定上海期货交易所一体化对外开放的规则框架基础,上海期货交易所拟按照优化业务规则体系,不修订具体内容的总体原则,对现行31项第二层级业务规则进行优化,形成“业务管理办法+品种业务细则”为主体的业务规则体系。
优化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根据上位法并结合业务运行情况,修订交易、结算、风控、交割等9项基本管理办法;二是删除黄金交割、燃料油交割、钢材厂库等11项个性化较强的品种管理办法,将其分层分类优化至基本管理办法或者品种业务细则;三是制定18项已上市期货品种业务细则,满足期货品种交易流程性个性化规定;四是依法对会员、信息管理、指定存管银行等5项基本管理办法和除丁二烯橡胶期货合约以外的17项期货品种合约进行了文字表述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上海期货交易所现就优化后的业务规则体系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对上述规则草案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等形式于2024年7月11日之前反馈至上海期货交易所。您的反馈信息同时表明您同意将您的联系信息和资料被上海期货交易所使用,并仅用于本公告所述征求意见事宜,敬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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