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原木期货上市准备工作,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现征集原木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及指定车板交割场所,申请企业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定交割仓库申请条件:原木期货指定交割仓库为贸易型厂库,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得低于2000万元,占地面积不得低于0.5万平方米,年贸易量不得低于10万立方米。其他条件及申请材料见《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大商所网站首页-法规/规则-交易所规则-其他相关规定)
二、指定车板交割场所申请条件:原木期货指定车板交割场所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得低于2000万元,占地面积不得低于2万平方米。其他条件及申请材料见《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车板交割场所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大商所网站首页-法规/规则-交易所规则-其他相关规定)
三、申请原木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及指定车板交割场所的企业应当位于山东省、河北省、天津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和重庆市。
欢迎符合条件且愿意开展原木期货交割业务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材料请寄(送)至大商所。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企业,大商所将择优设立为指定交割仓库及指定车板交割场所,以保障原木期货交割业务顺利开展。
联系人:梁先生 0411-84808140
朱先生 0411-84808481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
邮 编:116023
特此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