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7号
近期,我所收到中石油江苏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中石油江苏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我所石油沥青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位于江苏省江阴市中石油江苏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沥青库(澄后路5号),核定库容5.2万立方米,启用库容2万立方米。
二、自公告之日起,中石油江苏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应按启用库容开展石油沥青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