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号
近期,我所收到浙商中拓集团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浙商中拓集团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我所铝期货交割仓库,存放点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广海大道西117号,核定库容铝2万吨,不设地区升贴水。
二、同意浙商中拓集团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我所锌期货交割仓库,存放点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广海大道西117号,核定库容锌2万吨,不设地区升贴水。
自公告之日起,浙商中拓集团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应按核定库容开展铝和锌期货交割仓库各项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