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1号
近期,我所收到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丁二烯橡胶期货合约及附件》《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丁二烯橡胶产品外包装袋的申请。
二、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月26日零时后生产的已变更外包装袋的“传化”牌BR9000产品,可入库生成标准仓单用于期货交割。
三、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月26日零时后生产的未变更外包装袋“传化”牌BR9000产品,不得入库生成标准仓单,不得用于期货交割。
四、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月26日零时前生产的未变更外包装袋的“传化”牌BR9000产品,仍可按照原包装袋入库,并且已生成的标准仓单可交割流转直至有效期满。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变更前后浙江传化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传化”牌BR9000产品外包装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