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50号
近日,我所收到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修订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线材产品标牌;
二、自2024年10月1日起,使用新产品标牌的线材产品可用于我所线材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原产品标牌同时停止使用;
三、2024年10月1日前生产的使用原产品标牌的“联峰”牌线材可继续生成标准仓单,直至仓单注销;
四、2024年10月1日前生产的使用原产品标牌的“联峰”牌线材已生成标准仓单的货物可继续用于交割,直至有效期满为止。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具体产品标牌变更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