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数字仓单系统上线使用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3〕400号

各有关单位:

  我所数字仓单系统自10月30日日盘起正式投入使用,原电子仓单系统相关业务已全部整合至数字仓单系统,业务规则及相关协议中有关“电子仓单系统”的相关业务统一在数字仓单系统办理。

  各单位可通过我所官网首页或链接地址(https://ewops.dce.com.cn/#/login)访问数字仓单系统。期货公司也可通过专线登录,具体登录操作请参照附件1。数字仓单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8。

  业务咨询电话:0411-84807087/8845。

  技术咨询电话:0411-84808827/8859。

  特此通知。

  附件1:数字仓单系统接入操作指南

  附件2:数字仓单系统用户手册-会员

  附件3:数字仓单系统用户手册-指定仓库

  附件4:数字仓单系统用户手册-指定车板交割场所

  附件5:数字仓单系统用户手册-质检

  附件6:数字仓单系统用户手册-银行

  附件7:数字仓单系统用户手册-海关

  附件8:数字仓单系统用户手册-港口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