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86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青岛运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期货标准仓单最大量由48000吨扩大至150000吨,日发货速度由3200吨扩大至10000吨。
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期货标准仓单最大量由54000吨扩大至90000吨,日发货速度由3600吨扩大至6000吨。
上述事项自即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指定交割仓库名录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ywzy/gypjgywzy/jgckgl/1810695/index.html)
2.大连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气期货交割相关费用规定
(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ywzy/gypjgywzy/xgfy/1869306/index.html)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