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公司发现多起不法机构利用直播间等方式盗用本公司(新湖国际期货)的名义开展境外期货代理业务的事件,严重损害了本公司声誉。现郑重作出以下声明:
本公司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本公司名义开展业务,亦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使用本公司商标及标识,任何冒用本公司名义的行为均属非法。新湖国际期货在国内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代理商,也从未设立办事处。谨此告诫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本公司授权,禁止使用本公司信息(公司名称、简介及相关资质等)进行宣传或营销活动。
本公司官方网站 http://www.xinhu.hk,欢迎广大投资者致电查询信息。
本公司将会对任何冒用本公司名义开展非法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2025〕24号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自2025年3月4日交易(即3月3日晚夜盘)起,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将扩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统称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交易品种范围,新增开放以下商品期货、期权合约:
一、不锈钢、燃料油、纸浆期货合约。
二、白银、螺纹钢期权合约。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