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减免交割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4〕9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所实施如下手续费减免措施:

  1.免收期货交割手续费。

  2.免收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手续费。

  3.免收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手续费。

  4.免收期转现交易手续费。

  5.减半收取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