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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

近期,本公司发现多起不法机构利用直播间等方式盗用本公司(新湖国际期货)的名义开展境外期货代理业务的事件,严重损害了本公司声誉。现郑重作出以下声明:

本公司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本公司名义开展业务,亦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使用本公司商标及标识,任何冒用本公司名义的行为均属非法。新湖国际期货在国内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代理商,也从未设立办事处。谨此告诫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本公司授权,禁止使用本公司信息(公司名称、简介及相关资质等)进行宣传或营销活动。

本公司官方网站 http://www.xinhu.hk,欢迎广大投资者致电查询信息。

本公司将会对任何冒用本公司名义开展非法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新湖国际期货(香港)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1 日

(转载)关于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交割的通知

中金所发〔2024〕54号

各会员单位:

   IF2409等合约于2024年9月20日进行交割,各合约的交割结算价具体如下:
   沪深300股指期货IF2409合约和沪深300股指期权IO2409月份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3185.13点;
   中证500股指期货IC2409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4484.05点;
   中证1000股指期货IM2409合约和中证1000股指期权MO2409月份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4448.40点;
   上证50股指期货IH2409合约和上证50股指期权HO2409月份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为2221.69点。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