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公开征集液化石油气集团交割库的公告

〔2024〕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服务产业发展,现公开征集液化石油气集团交割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财务要求:集团交割库总部注册资本及净资产均不得低于10亿元;分库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二、分库库容、生产加工量或贸易量要求:被授权办理厂库标准仓单业务的分库,生产加工量或贸易量不低于10万吨/年。

  三、涉及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的,应当获得相应资质。

  四、具体申请材料详见《液化石油气集团交割库申请材料清单》(大商所网站首页-业务/服务-业务/服务指引-工业品交割业务-交割仓库管理-指定交割库、指定车板场所申请业务指引)。

  五、其他要求及审批流程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集团交割仓库资格审核、年审及现场检查工作办法》(大商所网站首页-法规/规则-交易所规则-其他相关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六、液化石油气集团交割库总部自行办理交割业务的,应当同时满足分库设立的要求条件。

  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交易所将综合材料申报、现场情况等择优选用。

  联系人:夏 夏  0411-84808707

      孙天仪  0411-84808263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

  邮编:116023

  特此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