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对部分客户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公告

 〔2024〕48号

       杨×(00179216)组(账户组号: B6001028)于2024年5月14日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2410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第2次达到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期能源)处理标准。倪××(00404757)组(账户组号: B6000072)于2024年5月14日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2408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第2次达到上期能源处理标准。××公司(03627020)组(账户组号: B6003165)于2024年5月14日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2406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第2次达到上期能源处理标准。上述客户交易行为违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第16条之规定,上期能源决定对相关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合约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王××(01209555)组(账户组号: B6001201)于2024年5月14日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2408合约上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量超限第1次达到上期能源处理标准。上述客户交易行为违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第16条之规定,上期能源决定对相关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合约上开仓5个交易日的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