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发〔2024〕2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月4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408、EC2410、EC24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20%。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