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73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5月23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