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郑商函〔2024〕32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4年5月29日起,锰硅期货2407、2408、2409、2410、2411、2412及2501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和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均调整为12元/手。

二、自2024年5月29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免收烧碱和对二甲苯期货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