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公司发现多起不法机构利用直播间等方式盗用本公司(新湖国际期货)的名义开展境外期货代理业务的事件,严重损害了本公司声誉。现郑重作出以下声明:
本公司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本公司名义开展业务,亦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使用本公司商标及标识,任何冒用本公司名义的行为均属非法。新湖国际期货在国内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代理商,也从未设立办事处。谨此告诫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本公司授权,禁止使用本公司信息(公司名称、简介及相关资质等)进行宣传或营销活动。
本公司官方网站 http://www.xinhu.hk,欢迎广大投资者致电查询信息。
本公司将会对任何冒用本公司名义开展非法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郑商函〔2021〕77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10月18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0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0元/手。
二、自2021年10月19日起,硅铁期货2201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30元/手。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