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8号
近期,我中心收到上海鑫依物流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上海鑫依物流有限公司在我中心更名为上海吉开伊供应链有限公司。
二、原上海鑫依物流有限公司与我中心签订的交割仓库协议由上海吉开伊供应链有限公司履行,签发的期货标准仓单继续有效。
三、原上海鑫依物流有限公司所应承担的关于我中心交割仓库的权利和义务由上海吉开伊供应链有限公司承继。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