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24〕12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大商所发〔2023〕491号)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清明节期间交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休市,4月8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4月7日(星期日)为周末休市。
4月3日(星期三)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8日(星期一)所有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上午08:55-09:00。4月8日(星期一)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