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自2018年1月8日起,我所启用两项交易系统事前风控功能,包括订单日内开仓数量限制功能和主动自成交防范功能,在全市场范围内较大程度地避免了单个客户出现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对于已开通自成交防范服务的会员,其客户的自成交行为也得到有效遏制。
2018年7月,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16起。其中,客户(组)自成交超限2起;客户(组)大额报撤单超限1起;客户(组)日内撤单次数超限11起;客户(组)股指期货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2起。对上述行为所涉及的16名客户采取了13次限制开仓自律监管措施,对3家会员采取了3次电话提示自律监管措施。
处理套保客户持仓合约价值超过对应的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对应的ETF基金市值或套利客户净持仓超过对应现货市值行为11起。对上述行为所涉及的11名客户分别采取了限期平仓、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限制开仓等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