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股指期货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国债期货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已经报告证监会,现予以发布。
上述规则自2019年6月3日起实施,2015年4月10日发布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指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股指期货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国债期货有关监管标准及处理程序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