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所对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019年4月情况如下:
处理异常交易行为21起。其中,客户(组)日内撤单次数超限14起;客户(组)自成交超限2起;客户(组)股指期货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5起。对上述行为所涉及的29名客户采取了20次限制开仓自律监管措施,对1家会员采取了1次电话提示自律监管措施。
处理客户套期保值持仓、套利持仓超过其相应资产配比要求的行为13起。对上述行为所涉及的13名客户分别采取了限期调整、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限制开仓等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