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机关2016年转任招录公告

中国证监会机关转任岗位条件表

部门 岗位编码 职级 职位简介 招考人数 专业类别 学历 学位 政治面貌 岗位条件

办公厅 001 主任科员及以下 负责会机关公文审核、办公厅综合事务、党务等工作 1 法律类 本科及以上 学士 中共党员 1.具有区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综合部门工作经历;2.全日制教育经历中需有法学专业(法学专业是指按照大学学科分类,法学类法学学科法学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或成绩在425分以上;4.熟悉机关工作和党务工作,文字能力强。

发行监管部 002 主任科员及以下 从事证券发行的非财务审核工作 2 法律类 研究生(仅限硕士) 硕士 中共党员 1.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法学专业(法学专业为按照大学学科分类,法学学科门类中法学类);2.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能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003 主任科员及以下 从事证券发行的财务审核工作 2 会计类 研究生(仅限硕士) 硕士 中共党员 1.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会计类专业;2.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能力,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上市公司监管部 004 主任科员及以下 从事上市公司日常监管工作 1 法律类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硕士 不限 1.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法学专业(法学专业为按照大学学科分类,法学学科门类中法学类);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或成绩在425分以上。

005 主任科员及以下 从事上市公司日常监管工作 1 会计类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硕士 不限 1.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或成绩在425分以上。

期货监管部 006 主任科员及以下 从事期货公司行政许可工作 1 会计类 研究生(仅限硕士) 硕士 不限 本科阶段为会计类专业。

稽查局 007 副处级 证券期货稽查执法规章制度建设及形势分析研究,负责重大、疑难案件特点分析及法律适用问题的审核研究等工作 1 法律类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硕士 中共党员 1.现任副处级职务;2.取得刑法学专业学历证书;3.具有地市级(含)以上公安司法机关工作经历;4.具有案件办理工作经历;5.具有较强的政策法律研究能力。

法律部 008 处级 从事起草和审查证券期货规章规则、监督协调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等工作;从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监管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活动 3 法律类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硕士 不限 1.现任处级职务;2.目前在立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从事法制工作,或者在法院从事民事、行政、刑事审判工作,或者在检察院从事起诉、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会计部 009 主任科员及以下 从事证券、基金、期货公司相关财务分析工作及其他综合类工作 1 会计类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硕士 不限 1.专业须为会计学、审计学或财务管理;2.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或成绩在425分以上;3.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公司债券监管部 010 主任科员及以下 从事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规划、统计监测及综合文件起草等工作 1 法律类 研究生(仅限硕士) 硕士 中共党员 1.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法学专业(法学专业为按照大学学科分类,法学学科门类中法学类);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3.具有金融行业工作经历;4.具有债券市场相关研究成果优先;5.文字能力较强,能起草重要文件。

私募基金监管部 011 主任科员及以下 从事私募基金监管和政策研究工作 1 法律类 本科及以上 学士 中共党员 1.专业是按照大学学科分类,法学类法学学科法学专业;2.具有2年政策研究、立法或司法工作经历,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3.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或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优先。

内审部 012 主任科员及以下 从事证监会会管事业单位和公司内审相关工作 1 经济类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硕士 中共党员 具有2年以上审计或金融监管工作经历。

人事教育部 013 主任科员及以下 从事证监会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1 经济类 本科及以上 学士 中共党员 1.具有组织人事、社保劳资工作经历;2.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014 主任科员及以下 从事机关纪律检查工作 1 法律类 研究生(仅限硕士) 硕士 中共党员 1.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法学专业(法学专业为按照大学学科分类,法学学科门类中法学类);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3.有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优先;4.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机关通过公务员转任方式公开招录18名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良好;

2、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身份,且现工作单位为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或北京市各级机关;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已满试用期(截至2016年9月30日);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处级干部在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在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心健康;

8、符合招录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国证监会机关转任岗位条件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0日-11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请登录网址(http://zhaopin.csrc.gov.cn)进入报名系统,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

3、报名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每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后,不得多次重复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规范上传本人照片;

(4)报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1、中国证监会将通知通过初选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2、 考试重在考察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不指定复习资料。

3、 考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用

对通过考试的拟录用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中国证监会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