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机构合作备忘录签署 具里程碑意义

2016年12月29日,由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新湖瑞丰”)组织的“中国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机构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上,新湖瑞丰、鲁证经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国泰君安”)、华泰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华泰资本”)、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永安资本”)、银万国智富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申万智富”)、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南华资本”)、上海际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8家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相互签订了合作备忘录,达成了多边协议,成立了“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机构合作筹备委员会”,为国内场外衍生品市场打开了新的格局。

(合作备忘录签署)

新湖瑞丰董事长李北新主持仪式,李董指出风险管理公司之间多边协议的达成,将代表着场外衍生品机构间在过去制度差异大、流程繁复、效率低下的基础上向着交易制度标准化、信用管理系统化、询价交易高效化等方面发生跨越式的发展,迈出了机构合作的一大步,其所带来的共同抵御极端风险的作用具有深远的意义。

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后,进行了圆桌交流。永安资本总经理刘胜喜表示,机构间授信将提高场外业务效率和行业抗风险能力,希望“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机构合作筹备委员会”成为常设机构,尽可能多的完善场外衍生品市场中风险管理公司在交易、询价、征信等多层面的统一标准。鲁证期货场外衍生品部负责人王洪刊就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做市商准入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南华资本王敏楠就保证金收取的标准化做了提示;申万智富总经理闫淦智强调了建立信用评价机制的重要性,他建议机构间市场参与者彼此在实现互通、互信的过程中,可借鉴银行、券商的经验和制度等,例如信用“黑名单”;华泰资本期权交易部总监王小果进一步肯定了多边协议具体授信额度的标志性意义及提高交易询价效率等实质性意义;国泰君安风险子公司总经理助理杨玥、产品经理张莹红具体就交易制度标准化和税务处理办法提出了部分建议。

(圆桌交流)

今年以来,乘着“保险+期货”的政策东风,场外衍生品业务尤其是场外期权业务形式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同,服务三农等模式获得国务院的肯定。伴随着2016年12月16日,证监会正式批准白糖、豆粕期权交易,市场迎来了更为丰富的金融工具,企业、机构也将对期权市场更为关注。

此次8家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和“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机构合作筹备委员会”的成立,将通过加深机构间合作,进一步提高场外衍生品在机构之间的流动性,管理各方场外衍生品业务风险,为实体企业做大做强保驾护航,实现多方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