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打股市谣言 提醒投资者不信谣不传谣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表示,近期,市场出现的多起不实传言,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证监会在持续加强舆情监测的同时,组织稽查执法力量即刻开展线索排查、信息溯源和调查布控等工作,现已查明两起造谣传谣案件的违法事实,同时还向公安机关移交1起涉嫌犯罪的线索,公安机关现已查获谣言编造人。

经查明,2月24日,深圳某证券公司策略师王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即在其个人微博上以确定口吻公开转发、传播“3月1日起创业板全面停止审核”的虚假信息,成都某经济新闻报社记者李某在未确认该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遂编撰深度解读文章,该报社未按照有关规定审核该文章的真实性,即通过其网站刊发,后并被多家其他媒体转发,对市场产生严重误导。证监会还查明,2月24日,李某利用微信公众号“弥达斯”,编造并发布“招行催国家队还钱”的虚假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上述两起案件现已调查终结,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相关处罚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接到证监会移交线索以后,公安机关安排警力追查谣言源头,次日有重大突破。经查明,3月1日,江苏省泰兴市张某凭空杜撰“刘士余:注册制不适应社会主义中国国情”的虚假信息,并在“新浪股吧”中发布。据张某供述,其因炒股亏钱,为发泄不满遂编发该虚假信息,用证监会主席的口吻是为了响应力更高。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进一步查证传播该虚假信息的其他责任主体,严肃追责。

邓舸指出,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始终对各类股市谣言保持严密监控、快速反应,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务必使造谣传谣者付出沉重代价;对传播媒介违反相关信息传播管理规定、误导市场的,还将按程序移交有关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广大投资者应坚持不信谣、不传谣,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此外,对于“一些互联网平台开展私募投资基金、证券公司及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私募产品或私募产品收益权的拆分转让业务”的情况,邓舸指出,开设上述业务应遵守相关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且单一私募产品投资者数量不得超过法定上限。

据了解,证监会在监管中发现一家交易平台违规开展私募产品收益权的拆分转让业务。具体模式是,先设立关联公司以合格投资者身份购买私募产品,然后通过交易平台将私募产品收益权拆分转让给平台注册用户。此类业务主要涉及三方面违规事项:一是通过拆分转让收益权,突破私募产品100万的投资门槛要求,并向非合格投资者开展私募业务。二是通过拆分转让收益权,将私募产品转让给数量不定的个人投资者,导致单只私募产品投资者数量超过200个。三是违反证监会关于通过证券交易所等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平台,转让证券公司及基金子公司资管计划份额的规定。证监会及时对这种违规开展私募业务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并责令该机构停止开展相关业务。目前,该机构已停止开展私募产品拆分转让业务,并对存量业务进行整改。

邓舸表示,从事私募基金销售、转让、管理等业务的相关主体,以及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等机构,应提高合规意识,规范展业,不得以金融创新的名义变相突破合规底线。证监会将加强对私募业务的日常监管,加大对违规开展私募产品拆分转让业务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