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稽查执法越来越成为维护市场有效、公平、透明的根本保障,成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的有效手段,成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坚强后盾,成为促进、夯实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要推手。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宽进严管”、加强稽查执法,一直是我国资本市场监管转型的“着力点”。以打击股市谣言为例,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通过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以及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相关信息服务单位的规范管理等多种举措,进一步规范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秩序。
维护市场有效公平
提振投资者信心
业内人士指出,加强稽查执法始终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前提。即便在诚信机制较健全、法制较完善、机构投资者占比较大的美国,美国证监会仍不断提升执法力度和执法密度,美国证监会几乎一半以上的力量都在从事稽查执法。除了美国证监会承办的大量行政调查案件外,每年还有大量的证券民事与刑事案件。
我国资本市场具有“新兴加转轨”的基本特征,市场主体短期内还难以完全做到归位尽责、诚信自律,行政和解、民事赔偿等“获利回吐”渠道还较不顺畅,逐利资本必将不断挑战监管底线。一方面,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决定了投资理念偏向短视,滥用信息、资金、技术等优势从事内幕交易、“老鼠仓”、操纵市场等违法不当行为大量存在,既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又损害市场的公平性,严重扭曲价格信号,使治理完善、合法守规的公司得不到资金,绩差股、垃圾股时常创出畸高,使金融资源发生错配,从根本上影响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另一方面,部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股权结构一股独大,容易孳生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犯罪,影响市场的透明度,导致信息不对称,损害市场有效性。因此,只有通过切实加强稽查执法,打击违法不当行为,才能促进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交易透明度和市场有效性,促进市场高效配置金融资源。
稽查执法对于投资者保护也具有重要意义。业内专家介绍,投资者保护方式主要包括两类——个体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前者即投资者损失赔偿,后者则主要体现为通过稽查执法追究法律责任,进而反射到个体保护。这需要惩戒市场失信,严厉打击、遏制、惩处、震慑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同时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民事赔偿诉讼机制,让违法者加倍付出经济赔偿,大幅增加违法成本。
券商人士指出,明晰的监管行动和及时、有力的稽查执法能够有效维护市场信用,保障投资者信心,赢得投资者信任,坚定投资者信念。尽管违法违规无法完全杜绝,但通过持续、有力的稽查执法工作,可以使投资者对于证监会严格执法形成合理预期,形成越来越强的参与意愿与信心,引导市场主体选择理性投资、合法投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从而最终使股市得到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夯实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熟悉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历史的人士介绍,稽查执法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历次关键时期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004-2007年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和综合治理中,通过打击“德隆”“南方证券”等系列大要案,证券期货行业“浴火重生”,并得以有效抵御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在上市公司清欠解保与股权分置改革中,对“掏空上市公司”等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稽查执法成为重要攻坚手段;在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过程中,严厉打击万福生科(19.720, -0.01,-0.05%)、天能科技、新大地、天丰节能、博元投资等一系列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案件,实现前松后紧、宽进严出的组合效应,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相关人士介绍,近几年,随着资本市场金融产品和互联网技术创新的加快、市场层次的丰富以及市场规模的扩大,市场结构和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市场活力得以释放,混合型、交叉型产品越来越多,程序化交易、高频交易和“暗池”交易蓬勃发展,场外非法经营与配资迅速膨胀,违规手法日趋隐蔽复杂而变化多样。在减少事前审批的过程中,如果事中监管规则未能及时、有效跟进,风险得不到及时矫正与制止,到事后监管环节,则会以某市场领域、某类型的违法违规高发频发的形式集中表现出来,成为改革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因此,稽查执法已经成为监管机构履行职责的最后一道防线,成为证券期货市场最后的“看门人”。某种意义上讲,也成为监管机构揭示监管重心及变化的风向标。
有法律专家表示,要在创新过程中推动市场的稳定发展,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要通过稽查执法对市场参与者的过度投机、违规不当、违法犯罪行为给予及时、严厉的惩戒和制裁,维护市场秩序,清除不合格的市场参与者,或在极端情况下进行风险处置,对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完善稽查执法机制
推动监管转型
接近监管层的人士透露,“宽进严管”、加强稽查执法,早已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监管转型的“着力点”。资本市场监管需要以此为契机,更加尊重市场客观规律,扭转市场发展早期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倾向,将监管机构的“主营业务”从审核审批向监管执法转变,将“工作重心”从事前把关向事中事后管理转移。
实际上,证监会近年来一直注重加快监管职能转变,加速减政放权,加强稽查执法,践行证监会“两维护、一促进”的主要职责。2013年8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意见》提出,“稽查执法是证监会的基本职责和核心工作,是加快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实现市场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2014、2015年,证监会党委分别以“大力推进证券期货监管转型”“聚焦监管转型、提高监管效能”作为年度工作目标,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强稽查执法。近几年,总体上看,稽查执法工作对市场热点难点的应对能力和对监管中心工作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在市场健康发展过程中的保障促进功能越来越得到有效发挥,执法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都在逐步提升。
证监会相关人士透露,违法违规行为往往滋生于监管体制、机制的薄弱环节或执法盲区。一方面,稽查执法在查处违法的同时,可以及时发现监管规则、创新业务中的漏洞,推动完善监管规则,提高治理水平,防止各类风险累计叠加形成系统性风险。2015年初,证监会稽查系统集中力量,主导了对203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私募机构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立案,发现合规风控问题及时处置,提请日常监管部门关注上百个其他风险隐患问题,对规范上述机构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典型案例宣传与警示教育培训活动,可以实现“打击与防范并举,惩罚与教育并重”,扩大案件查处的社会效果和预防效果。
证监会在推动监管转型、推动股票注册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提出并实施“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推动监管执法全链条形成类案遏制、快查严处、集中发布、公开听证的新气象、新格局,案件查处效率、处罚力度和打击针对性明显提高。以打击股市谣言为例,2015年伊始,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执法动态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各类虚假信息大肆泛滥,扭曲市场价格信号,严重干扰投资者决策判断,侵蚀市场运行的基础。证监会陆续完成二十余起“股市谣言”案件的查处或联手查处工作,违法类型包括编造、传播虚假证券期货信息,证券投资咨询人员“抢帽子”操纵市场和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等。结合这些案件查办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证监会正在研究起草有关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信息服务提供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资本市场的信息发布、转载秩序。
此外,专项行动还就打击新三板违法违规行为、场外配资中典型违法违规等开展稽查执法行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稳定了市场预期。多位法律人士指出,稽查执法作为事后监管的主要手段,已然成为证监会依法治市最直观、最有力的保障。在市场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加强稽查执法工作,有效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化解金融风险,加快推动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