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今日(6月12日)公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证监会表示,目前两融业务总体健康,风险可控,但随着业务增长,需防范相关风险。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将管理办法由证监会公告上升为部门规章;
二是形成了逆周期的调节机制,实行宏观审慎管理;
三是强化证金公司的统计和监测监控职责;
四是明确监管底线,明确证券公司的六种禁止行为;
五是合理控制两融规模;
六是强化投资者保护,证券公司需充分向投资者揭示风险;
七是放宽机构投资者参与两融的规定;
八是允许两融合理展期;
九是优化两融担保物违约处置方式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