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是指违反《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核准和批准,擅自从事证券发行、证券期货交易、证券期货投资咨询、证券期货委托理财、基金销售等业务的经营行为。
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主要类型
(一)非法发行股票
1、未经证监会核准,擅自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股票发行行为。
2、未经证监会核准,公司股东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或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后致使公司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变相公开发行股票行为。
(二)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
1、非法证券期货咨询:是指有关机构或个人未经证监会批准,擅自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服务的行为。
2、非法证券期货委托理财:是指有关机构或个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公众媒体招揽客户,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期货投资理财的经营活动。
3、其他有关机构或个人擅自从事应经但未证监会批准的非法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等证券期货业务的行为。
三、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以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等虚假信息为名,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有的甚至瞄准即将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宣称可以通过网下配售代理申购新股,诱骗投资者的钱财。
(二)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告以及荐股博客、收费QQ等网络渠道,或利用收费炒股软件、私募基金信息等形式进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收取高额费用。
(三)以证券期货投资理财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保底承诺、利润分成等形式代客理财,诈骗投资者钱财。
(四)以境外证券期货代理的名义,用低手续费、低保证金等手段招揽客户,非法代理境外证券和期货(商品、外汇、黄金、香港恒生指数等期货品种)的经纪、咨询活动。
(五)以证券投资为名,伪造相关公司证件和证明材料,诈骗群众钱财。
四、如何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做到“五要、五不要”
五要:1.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2.要学习证券投资知识;3.要始终保持理性投资心态;4.要在投资前征询专业人士意见;5.要自觉抵制非法证券活动。
五不要:1.不要抱有“一夜暴富”的幻想;2.不要轻信谣言、传言;3.不要相信电话、网络等传销蛊惑宣传;4.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5.不要轻易向他人汇款。
五、维权途径
(一)如果发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投资者可向行为发生地的地方政府、证券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和部门投诉举办或报案。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温馨提示: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18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有参与者自行承担”。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