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期货有限公司关于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加强 非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工作要求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要求,新湖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将于近期开始向非自然人客户(包括新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存量客户)采集和识别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等。采集和识别信息内容具体如下:

一、受益所有人信息

需要采集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受益所有人判定标准如下:

(一)公司的受益所有人应当按照以下标准依次判定:直接或者间接拥有超过25%公司股权或者表决权的自然人;通过人事、财务等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控制的自然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合伙企业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三)信托的受益所有人是指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对信托实施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四)基金的受益所有人是指拥有超过25%权益份额或者其他对基金进行控制的自然人。

(五)下述单位可以将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视同为受益所有人:

1、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2、经营农林渔牧产业的非公司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3、受政府控制的企事业单位。

(六)下述单位类型可以不识别受益所有人:

1、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2、政府间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及办事处等机构及组织。

二、股东信息(含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或数量、持股类型/投票权类型)

三、董事会成员信息

四、高级管理层成员信息

如您已与我司建立过业务关系,我司将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联系您,请您于2018年6月25日前配合我司完成上述信息的采集和识别工作。对您造成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司客服或客户经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