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期货有限公司关于“非法期货活动”的风险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为保障广大投资者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市场交易秩序的正常运行,我司郑重向投资者作出以下重要提示:

 “非法期货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以“股指期货吧”或“投资俱乐部”等形式出现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非法交易所型);二是未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擅自从事期货经纪业务;三是期货配资活动。

 “非法期货活动”的社会危害性:一是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二是无法律保障,会极大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三是破坏了投资者实名制度;四是发生系统性风险可能性加大;五是存在诈骗犯罪隐患。

请您远离“非法期货活动”,保障自身权益。目前“非法期货活动”多属超范围经营,未取得任何金融业务的许可,亦无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一旦出现纠纷,投资者的权益将难以得到合理维护。

  我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务必认清“非法期货活动”的危害和风险,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期货活动”。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