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22〕208号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作以下调整:
自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公司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品种期货合约自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9%,自交割月份第八个交易日起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24%不变;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品种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4%。
如遇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