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郑商所相关文件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对部分期货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公司铁矿石期货2105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14%不变)。公司动力煤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动力煤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4%。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