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发〔2022〕74号、上期发〔2022〕75号通知,经研究决定,对镍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2204、2205、2206、2207、2209、2212、23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7%;自2022年3月14日(即3月11日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2208、2210、2211、2302合约以及新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7%。
二、自2022年3月10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公司镍期货2204、2205、2206、2207、2209、2212、23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6%;自2022年3月11日(周五)收盘结算时起,公司镍期货22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镍期货2208、2210、2211、2302合约以及新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6%。
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上述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