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21〕404号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焦煤和焦炭品种相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作以下调整:
自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公司焦煤期货JM2110、JM2111、JM2112和JM2201合约,焦炭期货J2110、J2111、J2112和J2201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4%(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12%不变);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焦煤和焦炭品种上述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4%。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