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期货关于调整玻璃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所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玻璃期货品种的交易保证金作以下调整:

一、自2020年8月17日结算时起,公司玻璃期货20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4%;

二、自2020年8月18日结算时起,公司玻璃期货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 20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24%不变),如遇交易所保证金调整,公司玻璃期货品种保证金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加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