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24年春节临近,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春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其余各品种的保证金维持节前标准不变。以上各品种保证金按规定收取比例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以下标准:
其余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节前标准,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