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期货关于2019年劳动节期间调整 各品种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2019年劳动节临近,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劳动节前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自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结算时起:

1、郑商所品种棉花、甲醇、白砂糖、精对苯二甲酸、菜籽油、玻璃、动力煤、菜籽粕、棉纱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苹果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2、大商所品种豆一、豆二、豆粕、豆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棕榈油、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鸡蛋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焦煤、焦炭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3、上期所品种黄金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白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铜、铝、锌、铅、锡、纸浆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石油沥青、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4、能源中心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

二、2019年5月6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

1、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郑商所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2、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大商所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标准。

3、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及上期所上述期货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