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19年端午节临近,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端午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自2019年6月5日(星期三)结算时起:
1、大商所品种豆一、豆二、豆粕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豆油、棕榈油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2、能源中心原油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二、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
1、自豆一、豆二、豆粕、铁矿石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大商所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恢复至调整前标准。
2、豆油、棕榈油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仍维持9%不变,如遇交易所调整,公司这两个品种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在交易所基础上加收4%。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