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18年劳动节即将临近,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期能源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劳动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自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结算时起:
1、郑商所品种PTA、动力煤、菜粕、棉花、菜油、白糖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2、大商所品种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3、上期能源中心原油期货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二、2018年5月2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
1、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郑商所各品种及原油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水平。
2、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大商所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黄大豆2号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