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17年端午节即将临近,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端午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自2017年5月25日收盘结算时起:
1、郑商所品种棉花、甲醇、菜籽油、菜籽粕、强麦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白糖、PTA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玻璃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粳稻、晚籼稻、普麦、早籼稻、硅铁、锰硅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2、大商所品种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二、自2017年5月26日收盘结算时起:
1、上期所品种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三、自2017年5月31日恢复交易后:
1、 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郑商所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水平。
2、 自大商所铁矿石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2017年5月31日结算时起,大商所焦炭、焦煤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3、 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天然橡胶、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锌、铅、热轧卷板、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