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通知日及最後交易日

首次通知日
客戶若持有牽涉實貨交收之合約,在首次通知日後,賣方可以行駛權力進行實貨交收。為免被賣方要求實貨交收,本公司長倉之客戶,必須在首次通知日前一個交易日或之前平倉或轉倉。短倉之客戶則可以持倉至最後交易日。
 
最後交易日
所有持倉除現金結算合約外,不論長倉或短倉,都必須在這天前一個交易日或之前平倉或轉倉。現金結算之合約可以不平倉,等交易所公布結算價後,按結算價計算盈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