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就欧盟对中国冷轧钢板产品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发表谈话

商务部:欧盟针对进口冷轧钢板产品采取保护措施,将会显著抬高其国内价格,影响市场供给,削弱欧盟相关下游制造业的竞争力。中方高度关注欧委会在本案中调高欧盟产业目标利润率以及实施追溯征税措施的做法。中方注意到,欧盟曾数次采取进口登记措施,但最终并未转化为追溯征税措施,本案成为近年来首个对进口商追溯征税的案例。此举增大了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国际贸易。8月4日,欧委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钢板产品做出反倾销调查终裁,决定实施税率为19.7%-22.1%的最终反倾销措施,并采取追溯征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