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9-27
上期批复〔2016〕100号
上海晶通化轻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转为橡胶期货交割备用库的函》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你公司由我所天然橡胶指定交割仓库转为备用交割仓库的申请;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停止你公司期货交割仓储业务,转为我所天然橡胶备用交割仓库。你公司应严格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开展善后工作。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