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8-03
上期批复〔2016〕78号
青岛港国际货运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天然橡胶指定交割仓库的申请书已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位于青岛港前湾港区内经八路2号仓库成为我所天然橡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申请,核定库容为:天然橡胶30000吨。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公司应按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