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4-20
上期批复〔2015〕37号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指定交割仓库的申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钢铁西四路15号成为我所热轧卷板指定交割仓库存放地的申请,核定库容:热轧卷板3万吨,一期启用1.2万吨。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公司成为我所热轧卷板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并可接受热轧卷板入库和标准仓单生成业务。你公司应按启用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