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4月20日--关于同意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指定交割仓库的批复

上期批复〔2015〕37号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指定交割仓库的申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钢铁西四路15号成为我所热轧卷板指定交割仓库存放地的申请,核定库容:热轧卷板3万吨,一期启用1.2万吨。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公司成为我所热轧卷板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并可接受热轧卷板入库和标准仓单生成业务。你公司应按启用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