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4月20日--关于公布热轧卷板期货升贴水的通知

上期办发〔2015〕34号

各会员单位、各热轧卷板指定交割仓库: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热轧卷板期货标准合约》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有关规定,对热轧卷板期货升贴水作如下规定:
广东佛山地区热轧卷板交割无升贴水;
江苏张家港地区热轧卷板交割贴水10元/吨;
湖北武汉地区热轧卷板交割贴水70元/吨;
上海期货交易所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整升贴水标准,并另行发文通知。
上述规定自各仓库可生成仓单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