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郑重声明

近期,本公司发现多起不法机构利用直播间等方式盗用本公司(新湖国际期货)的名义开展境外期货代理业务的事件,严重损害了本公司声誉。现郑重作出以下声明:

本公司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本公司名义开展业务,亦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使用本公司商标及标识,任何冒用本公司名义的行为均属非法。新湖国际期货在国内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代理商,也从未设立办事处。谨此告诫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本公司授权,禁止使用本公司信息(公司名称、简介及相关资质等)进行宣传或营销活动。

本公司官方网站 http://www.xinhu.hk,欢迎广大投资者致电查询信息。

本公司将会对任何冒用本公司名义开展非法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新湖国际期货(香港)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1 日

上期所1月5日--关于2015年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联合应急演练的通知

上期办发〔2016〕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2015年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联合应急演练的通知(证监办发〔2015〕81号)”的要求,我所将于2016年1月9日组织参与2015年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联合应急演练。本次演练是全市场参与的连续多场景应急演练,参与机构多、演练环节多,各会员单位应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演练准备。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所演练场景为“30%以上连续交易会员未完成结算工作导致连续交易推迟开市时间”。各参演会员单位应根据《2015年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联合应急演练指南(上期所)》(附件1)参与相应场景的演练,演练当天应密切关注会员服务系统的临时通知。

  二、演练日期为2016年1月9日,演练交易数据使用1月8日结算后的合约价格、持仓、保值额度和客户数据,交易日为1月11日,业务时间为实际时间。

  三、各参演会员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应填写《2015年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联合应急演练参加情况确认报告》(附件2),并于1月8日12:00之前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我所技术中心电子邮箱。

  四、当日演练结束后,各参演会员单位应做好系统和数据恢复工作,并填写《2015年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联合应急演练系统恢复完成报告》(附件3),于1月9日17:00之前,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技术中心电子邮箱。

  五、参演会员单位应根据演练情况填写《2015年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联合应急演练测试反馈表》(附件4),于1月11日17:00前以会员号作为反馈表的文件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技术中心电子邮箱。

  六、联系方式

  技术中心值班电话:021-68400802;
  技术中心电子邮箱:tech@shfe.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联合应急演练指南(上期所)
     2.2015年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联合应急演练参加情况确认报告
     3.2015年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联合应急演练系统恢复完成报告
     4.2015年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联合应急演练测试反馈表

 

 

 

 

 

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