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87号
近期,我所收到天然橡胶期货指定质检机构农业部天然橡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来函,申请在其开展检验测试相关资质评审工作期间暂停天然橡胶期货指定质量检验业务。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和《天然橡胶(期货)检验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12月24日起,暂停质检中心天然橡胶期货指定质量检验业务,业务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为切实满足期货质量检验需求,确保交割商品质量合规达标,在质检中心天然橡胶期货指定质量检验业务暂停期间,相关工作由我所指定质检机构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承接。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