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已于2018年11月26日发布《关于调整原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18] 67号)。
自2018年11月28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由5%调整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