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公司发现多起不法机构利用直播间等方式盗用本公司(新湖国际期货)的名义开展境外期货代理业务的事件,严重损害了本公司声誉。现郑重作出以下声明:
本公司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本公司名义开展业务,亦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使用本公司商标及标识,任何冒用本公司名义的行为均属非法。新湖国际期货在国内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代理商,也从未设立办事处。谨此告诫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本公司授权,禁止使用本公司信息(公司名称、简介及相关资质等)进行宣传或营销活动。
本公司官方网站 http://www.xinhu.hk,欢迎广大投资者致电查询信息。
本公司将会对任何冒用本公司名义开展非法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上期批复〔2017〕77号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新兴”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产品包装支数变更的申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你公司变更热轧带肋钢筋产品包装支数的申请符合我所要求,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于2017年12月10日起启用新的产品包装支数(见附件),现行产品包装支数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新兴”牌热轧带肋钢筋新旧产品包装支数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11月17日